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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知识
南宋绍兴二年(1132)规定,凡陈边事利便、实有可取的进士,来自河北、京东的行在士人,均收充效士,每月支钱十贯、米一石,由枢密院置籍总辖。后分隶行在所、行宫、枢密院等。效士可赴类试所应试,成绩优等者由学士院召试;成绩平等者,免文解,直赴省试。
隋开皇九年589置大明一统志作陈置。治今浙江绍兴市。唐时和山阴县同城而治。辖城东偏。自隋至清,历为吴州、越州、会稽郡、绍兴府、绍兴路治。1912年和山阴县合并为绍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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