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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找个理由去结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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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7月4日 |
作者:九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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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商场的目的是为了给我的外甥买个玩具。小家伙才一岁多一点,这个时候应该是最好玩的,我非常想念我的外甥。白嫩的皮肤,漆黑的瞳孔,粉嫩的小嘴还有充满奶香气的身子,总是流着哈拉傻呵呵地笑,哭的时候也分外可爱。
每每我跟皮皮形容晨晨的可爱,她都鄙夷的嗤我一句:“又来了,又来了,生一个得了。”
你知道,听得久了,少不得会往我心里去,我的外甥远在千里之外,我只能在电话里听他咿咿呀呀的声音,从照片上看他的神态——对一个无所事事的老姑娘而言,这远远不够——如果我能有个自己的孩子,我会更爱他罢?
商场里的儿童玩具非常之多,而且,价格不菲,随便一个会爬的娃娃,会叫的狗狗,都是两百块钱,还是打完折的。
“你自己的孩子?”那姑娘给我开单的时候多嘴地问。
“我??”我牙疼似的大声回答,“我,还,没,有,结,婚,呢!”
最近,我受到的打击太多,太多了。
出了商场,我给大志打电话。
“HELLO?”大志明知道我的手机,还要阴阳怪气地压着嗓子说鸟语。
“是我!”我没好气地回答。
“小点声!”他在那头嘘嘘,“我——们——头——在——我——旁——边——呢!”
“啊?”我故意气他,“我听不见,你说什么呢!”
“我们头在,小点声。”他加大了点音量。
“得了,得了,装什么装,头也是人,还不带家属打个电话?”我终究不敢毁了他的前程大事,他刚刚跳进一个公司做所谓的经理,据说手下只有一名员工,还跟他的头头关系暧昧,管他的不知道有多少——这年头,混日子也是不易。
“晚上阿贸请吃饭。”
“哪儿?”
“就在你单位附近的日昌。”
“好。”他等着我挂电话。
我偏不挂。以前我们有约定,每次电话必须他在我后面挂,否则,没完。
“嗯,嗯,嗯,”他开始哼哼,“波。”
“我听不见!”
“波。”声音大点。
“我还听不见。”我笑起来。
“姑奶奶,他们都听见了——”
“别老压抑自己,迟早要变态。”我咕哝着挂了电话。
我放暑假了,我是一个老师,你知道,这个职业最大的优势在于在一年之中最冷和最热的季节里你可以不用上班,躺在家里看电视睡大觉。
这个夏天不算很热,我躺在家里闷头闷脑的睡了一个礼拜之后,体重增长了五斤,第一个发现这个变化的是皮皮,她约我出去喝茶,用她很夸张的话来说,“我都没认出你来!”她眼睛挑剔地看着我的裙子,我的腰身,我的腿,我的脸蛋,终于摇头叹息了:“怎么这样了?唉?真的不求上进了?”
我在她的眼光下仿佛被一层层地扒掉衣服,因为久未出门,看太阳都觉得有点晕。
“大志对你也没有什么要求?啊?人家说女孩子谈恋爱之后都会变漂亮,你怎么自从跟了大志就一天不如一天水灵?”皮皮注视着她手下的冰淇淋,那倒是够水灵,可不还是被人吃掉变成垃圾的命运?
“有那么糟么?而且,给谁看?我一个人在家——”我毫无招架之力,不过我真是嫉妒皮皮,她换了发型,大波浪,精致的耳环,亮晶晶的唇彩。
“你还没结婚呢,记住了。即使,结婚,也不可以放任自流。”皮皮淳淳告诫我。
我老羞成怒,可是无话可说——我发誓回家开始节食,我开始恨大志,你,作为一个男人,一个男朋友,准老公——这个,我有点怀疑——大志仅仅在一年前透露过结婚的念头,被我骄傲拒绝之后再也没有提及这个词语,而且照旧意气风发,没有颓废堕落的迹象。不管怎样,你有责任提醒你的女朋友,不能这么说,你有责任引导你的女朋友,还是不对。
即便是这样的挫折和打击,我却无法与大志分担。趁着大志没有发现我的堕落和邋遢,我兴许还来得及变回去。
要知道,我曾经也是一个骄傲的女孩子,这就意味着我曾经,也许是很短时间之前,我还是个漂亮的女孩子,我仍然不会化妆,不买很多新潮的衣服,但是我有青春和朝气,我刚刚25,大志处心积虑地追求了我一年之后我才答应做他的女朋友,一年前,我的腰围才1米8,体重不足50公斤,身高1米65,用大志的话来说,我就是一个衣架子,一条破布围在我身上也好看。
我不相信才一年我就面目全非了。
说起节食,我颇有经验,我15岁的时候开始第一次节食体验,那个时候我爱上一个跟我一样幼稚发育没有完全的小男孩,我每天都端着米饭去书房吃,然后打开窗户把米饭和肉倒掉,效果极其明显,那个时候我本来就不胖,但是一个月后,我就听见我的邻居阿姨说:“眉眉现在走路都轻飘飘的了——”
两个月后我住进了医院,因为严重的营养不良。
十年后的我现在胃口极佳,我原以为我可以象过去一样轻易地对美食说“不”,可是我竟然不能够。在节食两天之后我一闻见水煮鱼的味道就咽口水,甚至醋溜土豆丝都让我毫不怀疑人生最大的快乐在于掌管我味觉的舌头。
可恨大志非但不配合我,还勾引我的食欲。“得了,去吃吧,明天再节食!”,“你不知道多好吃,又酸又辣又香!”
第三天我妥协了,非但如此,我还变本加厉,所有有节食经验的姐妹们一定理解我的意思,我吃到撑为止,我的胃越充实,我的心就越空虚,然而,我无计可施。
我怀念我十五岁的执着和勇气,分析来,那时是有爱使然,我还记得我曾经多么想吃叔叔买回来的面包,我十五岁的时候对甜食有着变态的好感,可是我为了不去吃它,在我看它一眼之后毅然把面包塞进了马桶。
现在,为什么我做不到这样?是因为对大志太放心,或者,我不那么爱大志,我根本无心去取悦大志?
女为悦己者容,古语是这么说的。
我好像没有取悦任何人的欲望,多么可怕。除了坐在空调房子里看大片,我别无爱好。
“皮皮,我完了。”我在电话里叹气,“我什么都不想干,出门怕热,干活怕累,连看电视都怕动脑子,就喜欢看浅显易懂的搞笑片子。”
“你得找点事情干。哪怕出去玩玩呢,海边?山上?要不,你们大志迟早嫌弃你,知道吗?”
“这么热的天!呸!他嫌弃我正好,踢了他重找,比他有钱有势帅的多的是——”我还在做梦,皮皮毫不客气的打断我,“你病的不轻,凭什么人家要找你?——”
我被噎得抽不过气来,因为我年轻,因为我漂亮,因为我苗条,因为我会做饭会做梦还会写几句无病呻吟的现代诗!
“人不怕自卑,就怕不要脸。”皮皮用我的话做结。
在这个暑假我还经受了一次打击,在候车站,一个比我高的女孩子,看起来象中学生,她礼貌地跟我问路:阿姨,请问去西单是在这坐车吗?
我惊惧之下扭脸就走。
这个下午,我和大志的朋友阿贸请我们吃饭,此时我在家蛰伏以久,除了在家附近的超市商场逛逛,出门坐一个小时的车几乎要了我的命,因为是周末,二环路堵了一会,我心浮气躁,抬眼看明晃晃的太阳,我踢着拖鞋在心里把阿贸和大志骂了个遍,还骂了这该死的二环路——那个时候我也有点意识到我现在的暴脾气,但是我没来得及深刻分析,车就开始动了,饭桌上,倒是气氛融洽,阿贸仍旧是精神得不得了的小伙子,现在穿条纹体恤,戴粗戒指和钛链——皮肤干净举手投足都透露出快活的神气。
这时,我们大志同志抬眼看了看,说,“老婆,看一美女。”
我戴上了眼镜,为显示大度,而且,我觉得我本人对美女的兴趣也比对帅哥的兴趣大的多,我常常和大志共同分享美色,当然,仅限于精神上的愉悦。
一个高个子的女孩子,脸蛋小,眼睛大,鹰钩鼻子,一般般。
“你也太没品味了。”我摘下眼镜,“这还算美女?”
阿贸回头看了看,“哈,还成。”
如果说大志认为美女,我们大志对漂亮的要求很低,我一向鄙夷,但是阿贸不一样,阿贸交过无数女朋友,对女性颇有研究,他很少夸赞女孩子的美貌,我一向很珍惜他的赞美,可是,连阿贸也要夸奖——“这也漂亮啊?那我岂不是大美人了?”我不仅有点失望了。
“你们啊,”阿贸喝点酒,红着脸跟我掏心窝子,“你们站在一起,没法比。”
等等,我冷静地问他:“你是说她没法比,还是我没法比。”
“没人看你!”阿贸挥着手断然地说,“要青春没青春,要女人味没女人味。要不你们试试,你们都去那等位置,看谁先有座……”
我佩服我的涵养,我居然耐心听完,还笑意盈盈:“我郑重宣布,眉眉很生气,后果很严重——”,阿贸倒是能欣赏我的幽默。可我多么希望我的大志——他总是夸奖我是天下第一大美人,即便在我腰围两尺的时候,我多么希望他能出来主持公道,可是,他只是苍白无力的打着圆场,“没有那么严重吧,老兄,呵呵,呵呵——”
这顿饭浑然无味,我在下半场去了一趟卫生间,仔仔细细地照了照镜子,还是那样一张脸,有时候觉得很美,可是有时候让我自卑,比方说现在。
对大志的怨气一点点的上来。
我倒是不恨阿贸,他不过是说出他真心的想法,让我知道我自己是多么糟糕,可是,我恨大志,他一直在骗我,从来不对我提一点点要求,在我最胖的时候还要给我买我爱吃的汉堡,从来不给我买化妆品,也从来不鼓励我去买衣服,放任我在电视前把自己变成一只猪。
漫长的暑假已过了一大半,在奥运会的风声里,我离开了我和大志租的房子,我买了一张车票,去了千里之外的上海,其实,我没有多少地方可以去,上海,那不过是一个陌生的大都市,皮皮说过很漂亮的城市,我知道那里有很多漂亮的白领丽人,有桃花脸和杏眼,说滑溜溜的外语,只喝一个牌子的矿泉水,冰箱一样的寒气——这都是我没有并且向往的。
我给大志留了条子,我说,我现在感觉很不好,很不上进,不知道干什么,也没有什么爱好,我不喜欢这样的自己,所以我必须离开一阵。也许,等我回来,就好了。
然后我关了手机,长久以来,我的手机只有两个人的来电,大志和偶尔的皮皮,多么可怕,我以为不爱大志,可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几乎是我的唯一,连父母,我相信我关机一个月,父母也不会知道我有什么问题,但是,我知道大志会找我。
在上海的日子里,我天天去地铁逛荡,在夜市里,我期待看如云的美女,没有想象的多,也许我去的地方不对,我看过几个皮肤干净的女孩子,很清秀,不过,谈不上惊世骇俗,皮皮要是知道我去上海只是为了看美女,肯定会说我变态。
夜里,我住在小旅馆里,没有空调,我流着细细的汗,在上海,我唯一的收获居然是瘦,上海的饭菜非常不合我的胃口,我怀念北京的一切饭菜,不管是土豆丝还是麻婆豆腐,我非常有冲动给大志打个电话,但是我忍住了——可怜的无辜的大志,我曾经嘲笑他不懂得爱,谁做他的女朋友都会得到他满身心的投入,我觉得我也不爱他,只是因为彼此都不能忍受寂寞,才在一起,所以我们都不上进,他换了无数个工作,我变成了一只无欲无求的猪。
不过在晚上,我真是想念大志,想到他也许会为找不到我而发狂,我居然流了泪,在泪里我睡着了。
我梦见大志结婚了,新娘不是我。
我梦见大志非常幸福地看着他的新娘。
梦醒的时候,我觉得心都碎了。如果我和大志之间没有爱情,那么也许,爱情并不是那么重要;也许我们只是因为彼此需要才在一起,可是那也许足够维持一生,不是一生也没有关系,如果缘分尽了,不过是一个美好故事的结束和另一个未知故事的开始;也许大志离开我真的如同我梦中的一样痛苦过一阵之后便幸福地娶妻生子,我又有什么资格嘲笑他不懂得真爱,他其实才是距离生活真谛最近的那个人。
而我,为什么总是要求我想象中的真爱,却不肯做真正的努力,让彼此沦落到痛苦的境地,我知道,大志肯定在找我,我甚至看得到他绝望的眼睛听得到他焦灼的声音。我的银行卡上新存了3000块钱,我知道,只有大志会这么做。
我的上海之行持续了一周,我没有看到我心目中的美女和大都市,我买了几件裙子回到了北京,我和大志租来的房子乱七八糟,大志上班去了,不在家。不过冰箱上有一个纸条,上面是大志那破破烂烂的字:老婆,快回来吧!
我捧着纸条,无声地哭了。
金秋十月,大志的生日那天,我们办了一个小小的婚礼,我的体重减轻了,但是我有信心在不远的将来会让它重新长起来,我仍旧是不够漂亮,但是结婚那天新娘妆和洁白的婚纱使我光鲜夺目,皮皮也忍不住赞我——也许是客套话,不过这个没关系,我知道婚礼之后我就回归本来的我,不够漂亮,不够苗条,还是爱看电视和大片,永远学不会化妆。
主持人问大志:“什么使你决定求婚?”
大志回答:“因为一,眉眉想要个孩子,可是不想做未婚妈妈——”
底下嘘声一片。
大志接着回答:“因为二,眉眉现在没什么事可作,所以决定结婚——”
我不忍看他。
大志接着回答:“因为三,眉眉想结婚,实在不好意思说,所以我替她说了,呵呵。”
我红了脸。
大志接着回答:“至于我,只要眉眉想,结婚怕什么?”
众人大笑,然后掌声雷鸣。
记得我跟大志说过,我最喜欢的词是:美丽,漂亮,聪明。至于善良啊,贤惠啊善解人意啊能干啊都是些没用的词,统统靠边站,可是现在我忽然明白,比这更重要的是被爱。学会爱和被爱,也许比学会漂亮和美丽要重要的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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